公司作为泰州市城市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技术承担单位,目前已经完成了泰州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评价(以下简称区域用地评价),并形成了相关成果;下一步将开展中心城区评价工作。
6月14日下午3点,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召开了阶段性成果评审会议,来自泰州市各相关部门的专家对我公司提交的区域用地评价成果进行了论证。
会上,泰州市国土资源局潘金华副局长再次强调了开展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的重要意义,要求继续积极推进中心城区评价工作,并希望各部门予以积极配合。
专家组听取公司综合业务部主任恽建平、谢泽林对区域用地评价成果的介绍后,进行了提问、协商,认为成果的技术路线正确、方法科学,符合国土资源部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要求,一致同意通过论证。